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介

发布人:zjc01  发布时间:16-09-28 17:13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57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75号)规定,为加强对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院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7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2016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自行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族别、身份证号等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个人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6年10月17日8:00至19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为考生现场拍照;随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2016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3个阶段。

1.考生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4.考生于2016年12月3日10:00至12:00前往相应考点熟悉考场。

5.考试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错报、乱跑考点影响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考试地点: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成都考点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天府广场乘43路、西门车站乘56路车到川师大)

(028)84768899

(028)84767065

南充考点

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南充市师大路1号)

(乘5路、22路、26路、31路、35、37路公共汽车可到达考点)

(0817)2568373

(0817)2568273

自贡考点

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学苑街180号)

(乘8路、38路、39路、41路、801路公交车可到达考点)

(0813)5505999

(0813)5505678

乐山考点

乐山师范学院(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乘1路、2路、6路、8路、10路、13路公交车到达考点)

(0833)2276288

(0833)2276247

绵阳考点

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绵阳师范学院北校区乘72路至磨家校区、剑南市场乘18路至磨家校区、火车站乘805路至磨家校区)

(0816)2200001

(0816)2202650

达州考点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乘13路公交车可到达考点)

(0818)2790101

(0818)2790027

内江考点

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

(0832)2340613

(0832)2341097

巴中考点

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巴州区广福街128号)

(0827)5281227

(0827)5269622

为保护本人的切身利益,请妥善保管好各阶段报名的登陆密码。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分值

1.科目:(1)素描;(2)色彩;(3)速写。

2.分值: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色彩

2016年12月3日下午14:00-17:00

素描

2016年12月4日上午09:00-12:00

速写

2016年12月4日下午14:30-15:30

(三)考试注意事项

1.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带有录音、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作为违纪处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2.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素描、色彩两科在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开始交卷离场,速写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3.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考试工具。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它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7年1月16日至17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7年1月18日8:00至19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

七、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八、其它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等二级学科专业及其一级学科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艺术史论(美术史论)、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等我省专业统考尚未涵盖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美术与设计类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供学校审录〔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政策的学校(专业)除外〕。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电话:(028)84768899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务办公室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