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导航

攀枝花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专科

发布人:zjc  发布时间:19-05-22 16:46  浏览次数: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2016年9月6、7日在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报到注册。

2、报到期间,我校在火车站有专人专车迎接新生;在火车站出站口可乘坐公交64或63路至竹湖园站过地下人行通道换乘公交 12路到攀枝花学院站下车;在长途客运站乘坐公交2路到我校;在成都和重庆有飞机直达攀枝花(注:机场不设接新站,可乘机场大巴到我校)。

二、新生户口办理及报到需带证件

1、2016级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入学校,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在2016年11月以前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入户手续。户籍转入我校的,可在攀枝花市政务中心补办身份证和开具户籍证明。户口迁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攀枝花学院)。

2、报到时需带证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迁移证(户口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凡是攀枝花市外的学生党员,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攀枝花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12—3370889))。

三、收费(咨询电话:0812—3370996)

1、收费标准:

专业类别

收费项目

合计

行政事业收费

代收代管费

学费

住宿费

书费

军训装具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饭卡预充值

体检费

甲肝疫苗费

文法经管师范类

3700

1200

800

100

120

41

140

89

6190

理工类

4100

1200

800

100

120

41

140

89

6590

建筑及城规类

5500

1200

800

100

120

41

140

89

7990

临床医学类

5000

700

800

100

120

41

140

89

6990

非临床医学类

4100

700

800

100

120

41

140

89

6090

艺术类

6000

1200

800

100

120

41

140

89

8490

眼视光技术和康复治疗技术

4100

1200

800

100

120

41

140

89

6590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与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汽车电子和汽车运用技术

4100

700

800

100

120

41

140

89

6090

另:学生自愿交费项目(非学院计财处集中收费项目):学生公寓用品520元。

2、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由学院计财处统一收取,并提供以下三种交费方式。建议采用上网缴费或POS机刷卡交费方式(请勿将“学生自愿缴费项目”汇往我校计财处)。

(1)上网缴费

请同学们登录“攀枝花学院学生缴费服务平台”(http://218.6.132.29/)在8月24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用户名为您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您的学号(操作说明见网页)。入学报到时到各二级学院报到点领取网上缴费的收据。

(2)银行汇款

选择银行汇款方式的请在汇款摘要处注明:“年级、专业、学生姓名”,汇款人请填写学生姓名,入学报到时凭“汇款回单”到计财处办理交费手续。

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攀枝花学院

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

收款帐号:77091015201110000902

(3)POS机刷卡:开学报到时请携带“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计财处刷卡交费。

备注:公寓用品属学生自愿交费项目,自愿购买者携带现金交供货商。

四、关于学生贫困助学政策有关规定(咨询电话:0812-3373955)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基本助学途径,以勤工助学为重要减困途径,以社会资助、学费减免为辅助手段的奖、助、贷、勤、减“五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其中: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可到父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用支付贷款利息,由国家统一支付。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携带乡镇(街办)及以上政府的经济状况证明书及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建立贫困生档案。

五、专升本的绿色通道(咨询电话:0812-3349250、3373985)

鉴于目前高职专升本名额比例较低,且只有当年毕业的专科生才有资格报考,学校特为专科学生提供了直接套读应用型自学考试本科的学习机会,免试入学。具体事宜请登陆继续教育学院网页(http://jjy.pzhu.cn)查询或到应用型自学考试办公室找李老师咨询。

六、凡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来电、来函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录取学院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一周内不报到者,学校不负责保留其入学资格。开学报到两周内,必须交清所有费用或办结交费手续,逾期则按自动退学处理。(咨询电话:0812-3371800转801)

注:招生就业处电话:0812-3370868 5712507